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有关招标及投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G25ZG0006557
2.项目名称: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3.项目类别:新建
4.资金来源:企业投资100%
5.项目概况:本项目分区域、分站点建设(具体以招标人与投标人签定的单个站点为准),主要建设范围:城区停车场、物流园区、服务区、村镇小区、矿区、旅游区等。主要建设内容:光伏项目、储能项目、重卡充电站、中型及小型车充电站、光伏储能充电微网系统、虚拟电厂系统及有关配套设施等。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等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报建及相关服务工作(招标人已另行发包及由招标人招标的除外)。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招标,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其中: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建设区域为邯郸市除峰峰矿区以外项目、深圳南山区、宝安区、罗湖区、龙岗区园山街道、盐田区、深汕合作区、佛山市、江门市、中山市、贵州遵义市、四川成都市等;
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建设区域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307国道、234国道、赞皇县、元氏县、灵寿县、张家口市、衡水市、天津市等;
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建设区域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307国道、深州区107国道、深圳市龙岗区除园山街道外区、宝安区、龙华区、广州市、惠州市、邯郸市峰峰矿区、石家庄鹿泉区、内蒙古包头市、四川省攀技花市、福建省、湖北省等。
建设区域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单站点子工程合同为准。标段建设区域单站点子工程存在相互交叉的单站点,招标人视情况进行调配发包,投标人不得异议或拒绝。
7.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服务时间/工期(日历天)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需求 |
项目名称: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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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1项 |
以单站点子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 |
80000.00 |
8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1项 |
以单站点子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 |
40000.00 |
4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
1项 |
以单站点子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 |
40000.00 |
4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投标人特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2)本项目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内容,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联合体成员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3)项目负责人要求:A.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B.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持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C.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内,将投标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8098943339@163.com),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6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各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汇款方式。
注:投标人进行了投标报名或取得投标报名登记并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需履行任何义务及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21日(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源五路邦凯科技园4栋1018。
(三)质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提出质疑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提问的形式,通过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提交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不论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源五路邦凯科技园4栋1018;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公示网址:本公告于下述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szyczx.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33楼
联系方式:18922261023
联系人:李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源五路邦凯科技园4栋1018
联系方式:0755-85251390
项目经办人:洪工
联系电话:18098943339
联系邮箱:18098943339@163.com
深圳市亿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